雖然現在到大部分的歐盟國家,不需要簽証,但是還是要注意一下需要準備的文件喔。

前陣子小太陽的家人來法國找太陽玩~~

故事是這樣的…

小太陽和大烏龜早早起床,準備去接機,在高速公路上,就接到電話…

電話那頭說:「喂,我是警察」   我想,沒這麼誇張吧…  詐騙集團啊… 

電話那頭說:「我是海關警察,是你的家人要來法國嗎???」    天啊~~ 好像是真的也,我們趕快把車停在旁邊,開始和警察交涉。

其實是,我的家人,不會說英文,共有4人,一起過海關,海關問他們的問題,都無法溝通,所以被帶到小房間去了。 他們真的也被嚇死了…

所以我們在電話遙控他們要做什麼。 海關有要求看:行程、保險單、和現金。 還好這之前都有請他們準備好。

最主要是親友邀請函,這個我們只用手寫了一張証明,但沒有去市政府蓋章,所以法國海關不高興…

其實是…我們為了省那30 多歐,因為去市政府蓋個章要這樣多錢,我們想說來碰碰運氣,沒想到,偷雞不成…

 

所以大家要來玩的時間,也注意一下海關的要求喔,以下資訊給大家參考~~

 

免申根簽證方式前往申根區觀光旅遊應準備什麼文件?

免簽證待遇並不代表可無條件入境申根區短期停留。國人以免簽證方式入境申根區時,除須出示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中華民國有效護照外,移民關通常可能要求提供:旅館訂房確認紀錄與付款證明親友邀請函旅遊行程表回程機票,以及足夠維持旅歐期間生活費之財力證明,例如現金、旅行支票、信用卡,或邀請方資助之證明文件等,建議國人預先備妥並隨身攜帶。
另依據歐盟規定,民眾倘攜未滿14歲的兒童同行進入申根區時,必須提供能證明彼此關係的文件或父母(或監護人)的同意書,而且所有相關文件均應翻譯成英文或擬前往國家的官方語言。相關細節請向擬前往國家之駐台機構詢問。

 

申根簽證待遇可進入哪些歐洲國家及地區?

(1)申根公約國(26國):法國、德國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奧地利、荷蘭、比利時、盧森堡、丹麥、芬蘭、瑞典、斯洛伐克、斯洛維尼亞、波蘭、捷克、匈牙利、希臘、義大利、馬爾他、愛沙尼亞、拉脫維亞、立陶宛、冰島、挪威、瑞士及列支敦斯登。 (2)已簽署申根公約,惟仍待完全生效(4國):羅馬尼亞、保加利亞、賽普勒斯、克羅埃西亞。 (3)其他國家(非屬申根公約國,但接受我國人適用以免申根簽證待遇入境者,共計4國):教廷、摩納哥、聖馬利諾、安道爾。 (4)其他地區(申根公約國之自治領地,並接受我國人以免申根簽證待遇入境者,計2地區):丹麥格陵蘭島(Greenland)與法羅群島(Faroe Islands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以免申根簽證待遇進入申根國家之停留期限為何?如何計算?

(1)依據歐盟規定,國人以免簽證方式赴申根區國家停留日數為任何180天內總計至多不可超過90天(羅馬尼亞、保加利亞、賽普勒斯、克羅埃西亞四國除外),意即您在申根區中停留的任何一天,與剛過去的180天期間內的停留日數合計不得超過90天。
為便利計算可停留日數,歐盟執委會內政總署網站提供線上「申根短期停留天數計算機」(http://ec.europa.eu/dgs/home-affairs/what-we-do/policies/borders-and-visas/border-crossing/index_en.htm),建議您赴申根區前使用,以確認您的停留天數符合規定。
(2)羅馬尼亞、保加利亞、賽普勒斯、克羅埃西亞四國亦為任何180天期間內可停留90天,惟該4國之停留日數個別計算,且不與申根區合併。

 

PS:離開申根國家當日,護照須仍具有3個月以上之效期。

 

以上資訊來源:

台灣外交部網頁:http://www.mofa.gov.tw/Official/Home/FAQ/?opno=b5968960-be9b-43fa-b350-1e716cb2930d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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